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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岳出席环保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

时间:2012-04-23 12:28:21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1版  作者:记者 张秋蕾 童克难  浏览次数:

 

         中国环境报 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在4月20日召开的环保社会组织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环保部门要继续规范和深化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环保社会组织的沟通交流机制,为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潘岳指出,近年来,环保社会组织通过与各级环保部门合作或自发在社会上开展了大量以保护环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为目的的环保活动,在提升公众的环境意识、促进公众的环保参与、改善公众的环保行为、开展环境维权与法律援助、参与环保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潘岳说,环保社会组织植根于公众,具有与公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已成为连接政府、企业与公众之间的桥梁与纽带,是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环保社会组织在自身管理和参与环保事务中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希望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要在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方面有所作为。他要求,要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的规范引导,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环保社会组织规范运作。要建立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听取环保社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回应环保社会组织的有关诉求。要深化与环保社会组织的合作,支持他们开展大型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参与有关环境政策的制定。要进一步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政策指导力度,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传递中央关于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环境保护部有关工作安排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积极为环保社会组织开展国际民间环境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座谈会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北京环境友好公益协会、绿家园志愿者、达尔问自然求知社等20余家环保社会组织的代表,围绕如何推动公众及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环境保护、环保社会组织与环保部门合作交流的主要方式、落实《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联系与互动机制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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