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科普知识普及宣传走进金盾学校
为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普及宣传工作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4月20日,温州市绿文环保公益中心与永嘉县科学技术协会、永嘉县慈善基地、溪下乡等联合走进金盾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科普知识暨《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绿文中心创始人刘彭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导入,就《条例》内容和学生们进行讲解。他表示,从5月1日开始,垃圾分类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同时,《条例》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建立严格的处罚措施,范围更广,力度更大。比如针对个人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罚款额度从200元至2000元,针对单位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罚款是5万元至50万元,还有餐饮、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等;“垃圾分类工作正在进入制度化、体系化、法治化轨道,我们希望同学们可以以身作则,支持垃圾分类,同时热情帮助指导他人分类,对乱丢乱扔、混装不分类、不按要求投放等不良行为进行监督。”
宣讲活动中,绿文“垃圾分类”宣讲团社工讲师向孩子们生动讲解了垃圾混置的危害、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又带领学生认识了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个垃圾桶的标志和颜色,介绍了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让孩子们对垃圾分类有了更多、更深入地了解。
随后的互动环节更是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现场还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有奖互动体验环节,让孩子们投放不同类型生活垃圾图案的卡片进行模拟分类趣味活动,学生们频频举手,争先恐后抢答,在你问我答的活跃氛围中,将垃圾分类的具体知识入脑、入心。通过互动活动让孩子们对垃圾分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明确了垃圾要进行分类的新标准,积极引导不仅在校做好垃圾分类,更要在校外做好垃圾分类。
(活动结束后给学生分发宣传资料和爱心礼物)
溪下乡综合执法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还将继续多方式开展好宣传活动,科普好《条例》与垃圾分类知识,扎实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村、进家庭、进窗口,在全乡范围内形成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新要求、新规定、新变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