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威海,清风送爽。6月19~20日,2012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时隔一年,全国各级环境宣教工作者再度齐聚一堂共商发展、共绘蓝图,究竟实现了哪些新的突破?交流了哪些新的经验?环境宣教工作者如何引导社会舆论、动员公众参与等成为会场内外热议的话题。
如何增强新闻舆论引导?及时公开提前预研
“环境保护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公共话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向群众讲清事实、澄清真相是环境宣教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任治忠在讨论时强调,面对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环保话题,有些部门害怕对环境问题的曝光,认为这是给环保部门抹黑,甚至在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时,说出了与事实相悖的话。然而,不愿去面对负面新闻的结果就是,将自己置于舆论漩涡,陷入被动,曲靖铬渣污染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当地政府的错误心态,值得每一个“新闻发言人”反思。
面对公众日益增强的环境意识和逐渐提高的环境要求,河南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师伟认为,作为宣教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不涉及敏感信息的情况下,对重点行业的污染源、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等老百姓关心的话题,应根据实际情况,主动选择有序公开,并且利用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心开展工作。
天津市环保局副局长董志远说:“环保部门要进行信息公开,还要主动谋求问题曝光。通过抓一两个典型、解剖一两个典型,借助公众和社会的力量,彻底解决污染痼疾。”
近年来,江苏省环保厅积极与媒体合作,主动联系报纸、网络、电视台记者曝光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解决了一系列影响当地环境的污染难题。北京市环保局围绕公众最关心的PM2.5问题,配合北京市委宣传部,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综合新闻报道,开展媒体培训,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接受大规模集体采访,向公众传达了客观、科学的信息,正面引导了舆论。目前,北京、上海、广东、重庆等地环保部门都开通了官方微博,及时发布群众密切关注的环保话题,与市民百姓直接对话,这些做法对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解决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现在不少省、市都开展了环境舆情的收集、整理工作,但是能够做到让这项工作影响政府决策的地方还不多。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谢明说,收集到的环境舆情要向各级领导报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些敏感信息,环境宣教工作应该为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做出决策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何规范环境宣教管理?提升地位细化考核
“环境宣教是一项软工程,但也需要硬规则。2011年12月1日,宁夏正式颁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是环境教育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必然要求,是看得见、摸得着、可以用、有效果的硬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黄雅杭表示,这一《条例》的颁布对提高环境教育的行政和法律地位、规范环境教育的目标行动体系、构建环境教育大格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从2007年提出环境教育地方立法计划,到2011年正式颁发,宁夏的环境教育立法工作得到了广泛关注和支持,经过了漫长而深入的调研、修改过程,环境教育工作也因此进入了宁夏经济社会的统筹规划当中。《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教育工作的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将环境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立法是环境宣教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绩效评估就是对环境宣教工作的末端考核制度,然而,“考核缺乏有据可查的规章制度”,“干好干坏看不到差异”,“环境宣教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往往不考虑效果”,参会代表在讨论中普遍反映了这样一些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王一建说:“我们正在着手研究建立针对环境宣传效果的评估体系。比如我自己身边,年轻同志不看报纸、不听广播,主要通过网络媒体来获得新闻信息,这种情况带有普遍性。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新闻篇幅微小化成为趋势,我们在平面媒体上精心制作的长篇大论反而引不起关注,这都是环境宣传效果考评应当注意的事情,并以此来促进改善传播手段。”
如何衡量宣教工作的好坏,用什么方式进行考核?如何评价宣教工作者的业绩?安徽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文友建议:“环境保护部宣教司最好牵头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制定出每年必须做好的工作,少则一两项即可,作为对各级环境宣教工作者的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针对开展有创新性工作的各省、市、自治区,可以给予相应负责人一定的奖励。”
虽然这种国家层面上的绩效评估机制还未建立,但在地方层面上已有先例,四川省就开了一个好头。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钟勤建介绍说,2012年1月,四川省环保厅正式印发了《四川省环境宣传教育基本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常规形式、重点内容和创新管理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把全省21个市(州)环保局作为评估对象,分5个方面、19个标准施行绩效评估,并创新性地通过自评、互评和抽评的方式,解决了谁来评、怎么评的问题。
此外,讨论中,各地代表还分享了自身的特色经验,包括山西省建立的绿色监督制度,浙江省将绿色创建和评比活动具体量化为宣教指标、逐项打分等都成为衡量环境宣教工作的硬抓手。
哈尔滨环保宣教中心主任杨晓娣希望,下一步环境保护部能够在环境宣教绩效考核方面给予明确指导,提供相应模板,省却地方研究的人力物力,进一步推动全国环境宣教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如何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因材施教凸显特色
“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舆论引导工作越来越重。”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坦言,“新闻发言人”不是张口就来或者背背就说的,需要经过长期培训、学习。在陕西省环保厅的调查中发现,县一级的环境宣教工作者中有60%的人都没有专业学历,省市一级情况相对较好。“我们与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共同组建了一个培训中心,对环境宣教人进行定期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这种方式还降低了培训成本。”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任福生说,在突发环境事件面前,“新闻发言人”不仅仅局限于环保系统的负责人,各级政府的领导也面对着公众和媒体的追问与关注。因此,对他们的培训也不能忽视。他表示:“加强环保可以倒逼经济转型,而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不能从根本上破解资源环境瓶颈,这种宏观决策取决于各级政府领导,深刻影响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走向,应该对他们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目前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还比较薄弱。”
任何一项工作,制度始终是更长久、更具全局性的解决方案。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柏仇勇认为,宁夏的环境教育立法工作意义重大,虽然是从地方角度做的尝试,但在全国范围内首开先河,值得各省、市学习、借鉴、推广,以促成国家层面的环境教育法尽快起草、颁布。
湖北省环保厅巡视员游爱宁也强调,全民环境意识的普遍提高,是我们宣传教育的目标,这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着眼于全局,需要顶层设计、统一规划和强制执行。他说:“提高全民环境素质,要靠宣传教育。我们贯彻实施的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计划应该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中长期规划中,这样就能保证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及幼儿等各个年龄、社会阶层的人都得到有针对性的教育。如果能够与教育部门的专家共同研究、探索环境教育问题,就能保证环境教育内容的专业性、深入性。如果将其作为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的标准之一,环境教育就有了得以贯彻的强制力,就能在课堂内外保证一定的理论和实践课时,而不是可有可无的内容。”
过去一年,环境宣教工作的成绩令人欣喜。新的一年,环境宣教工作的宏图令人振奋。敢为潮流天下先,正是扬帆起航时。环境宣教工作者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生态文明的种子撒向更广袤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