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文化网(温州报道) 为推动温州市消保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温州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温州市消保委于2012年3月15日在温州体育中心开展“消费与安全”3·15大型广场纪念活动。温州市人民政府朱忠明副市长市政协王益琪副主席、市人民政府江少勇副秘书长及市消保委主任、副主任、温州日报领导均出席活动,并由朱忠明副市长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活动致辞。
据悉,今年的3·15大型广场纪念活动现场内容相当丰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启动《网络315》投诉平台,该平台是由温州市消保委、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网联合主办,将及时把温州地区的热门消费案例、消费警示、网络消费调查引入微博,方便市民随时随地学习消费知识与维权常识,提高我市消费者的消费维权能力。
二是表彰温州日报等八个“2011年度消费维权突出贡献单位”和马明月等十位“2011年度消费维权突出贡献人物”,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消费维权意识,弘扬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我市消保事业发展。
三是表彰刘彭等15名同志为优秀消费维权义工,借此树立消费维权义工典型,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构建“处处都有维权网,月月都是3.15,人人都做监督员”的消费维权格局。
四是公布永嘉野原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及其相关产品为2011年度温州市生态消费企业(产品),促进企业提升生态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树立文明节约、绿色环保、低碳适度、健康安全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深化温州市生态文明建设。
五是公布温州联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22家汽车4S店为全市汽车销售服务示范店,推进汽车销售服务业的规范化建设,强化汽车消费维权,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六是公布“2011年度温州市消费维权十大事件”,展示2011年全市消保委系统在消费维权、消费教育和消费监督活动成果,推进生态消费惠民工程。
七是温州市家用电器协会作“消费与安全”承诺宣言,加大家电安全消费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的安全理念与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安全使用家电产品。
八是开展消费维权投诉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市物价、市房管等33家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企业、行业协会、鉴定机构在活动现场设摊开展法律咨询、投诉受理、真假商品鉴别及食品安全检测等等活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件,接受消费者咨询186件。同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系的学生还组成志愿者,参与分发3.15宣传资料和纪念品,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