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市环保局“绿箭”专项行动的接连打击下,涉河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有了进一步成效,但部分企业直排、偷排、漏排现象仍有存在。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近日决定实施有奖举报,以此来严惩直排、偷排等恶意排污行为。
经调查核实后,举报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环境违法行为成立的,市环保部门将对第一举报人给予表扬,并酌情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哪些行为可举报?
市民凡发现以下情况的均可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放工业污染物。
(二)擅自拆除、闲置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物直排环境,企业私设暗管偷排工业废水。
(三)未完成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任务,擅自恢复生产。
(四)新建、改建、扩建重污染工业项目未依法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或未依法实施环保“三同时”,而投入生产或使用。
市民如何举报?
举报人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举报。
来电:电话12369
来信: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温州市鱼鳞浃西路40弄9号,邮政编码:325027
来访: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信访科;
网络:绿色温州——局长信箱或网上信访,网址http://www.wzepb.gov.cn/www/
(来源:温州都市报 温州商报)